在經濟學中談到消費者的行為時,物品的效用(utility)與消費者的偏好(preference)是兩個基本概念。效用是指某個(些)物品所帶給某位消費者的滿足感,比如看一場電影所帶給我的視覺、情感與知性的享受。偏好是用來描述某位消費者根據不同物品所帶給他的效用,去對各種物品所做出的評價排名,以做為其在有限的預算中要進行消費取捨決定的依據。因此也許可以用一個簡單的關係來表示:物品效用-->消費者偏好-->消費者行為經濟學家通常用「效用函數」(utility function)將這些概念實證化,效用函數是指某組物品所帶給某個消費者的整體效用,在花同樣的代價的前提下,如果A組的物品所產生的效用比B組的物品的效用來得大,消費者會偏好A組物品,因而去採購A組物品。個體經濟學中的主角除了消費者(或稱為買方)與政府之外,還有製造者、提供者(supplier)或賣方,在討論機構或集體的提供者時,經濟學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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