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倫神父提到,一個好的領導者首先必須能夠領導自己。領導者要學習去品嚐自己的生命滋味,呈現和諧的狀態,讓別人從他/她身上得到祝福。在「聖本篤會規」中,提到理家神父(修道院中主要的行政主管)需要具備以下幾種重要的領導者特質:
一、不能夠傷害別人
領導者如果自己有生命的傷口,必須先尋求醫治,因為自己的生命傷口未得到醫治的人,不是傷害自己,就是傷害別人。這種領導者會透過傷害別人來展現權力,或者直接說出讓別人痛苦的事情,去展現權威感。有時候他們也會製造一種受傷害的情況,造成別人的痛苦。
二、不輕易激動
有些領導者為了求功,不顧一切追求所謂「改造」,卻造成團隊的不安或對立。其實改變現狀不是要引起紛亂,而是鎮靜、有智慧的去推動。領導者有必要好好自省,追求大幅改變是要展現自己的企圖心,還是為了組織與其中的人員的利益。如果領導者只要展現自己的野心,爭取自己的利益,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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