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

職務設計與有益社會的行為

在職場上有許多職務本身就是在從事對別人有益,或對別人的生命有所貢獻的工作,比如警察、消防隊員、社工、醫療人員、老師等等。此外,在各行各業的工作場合中也都可以看到有些員工或主管有主動關心、幫助其他同事,認真盡職為機構付出卻不求實質回報的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OCB)。我們可以通稱此種想要使別人生命更為美好(making a positive difference in other people’s life)的行動為「有益社會的行為」(pro-social behaviors, PSB)。從個人的角度來看,PSB的起因可能來自個人的宗教情操(比如基督教關懷別人的信念)、家庭或成長背景(如父母親的榜樣)、教育(公民與道德)等因素。至於工作場合當中是否有哪些因素會直接影響或激勵員工在自己的工作中表現出更多的PSB,則還不是很清楚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